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福建取消普通高校师范生跨行就业补偿费4000元

2013/1/28 11:08:00 114招生网山西站 【 】  

  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今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服务期限内跨系统就业缴纳的培养补偿费。

  此前,福建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非教育系统就业的,应按福建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缴纳培养补偿费每人4000元。据了解,福建省所有在校师范生,均可享受“师范专业三等奖学金”,每月84元,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4年共可享受3360元。

  从2001年起,师范专业毕业生已取消计划分配,新教师补充须经全省统一的公开招聘考试,因此该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缴纳培养补偿费。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114招生网 – 山西招生考试网,山西高考政策,山西高校推荐,山西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4.64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