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倡导教育公平理念,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完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评价体系,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继续实施“圆梦计划”。
一、“圆梦计划”简介
“圆梦计划”是我校在2012年推出的一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主要招收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学校就读,学习成绩优秀或具有某方面培养潜能的应届农村高中毕业生。
我校2013年“圆梦计划”实施的具体程序为:我校发布“圆梦计划”实施办法、中学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我校审核中学材料并公示入围中学名单、中学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持校荐码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我校审核学生材料并公示入围学生名单、学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确定2013年具备“圆梦计划”自主选拔预录资格考生名单。
二、招生计划
“圆梦计划”属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范围,录取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圆梦计划”主要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投放招生计划。2013年“圆梦计划”自主选拔计划为50人。
三、中学推荐资格申请及入围名单确定
申请“圆梦计划”中学推荐资格的中学应为县及县以下中学。
有意申请的中学需在12月15日前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报名系统(点此进入)完成网上申报,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圆梦计划”中学申请表》,并于12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中学名称、校长姓名、中学所在地、中学简介、生源情况、近几年学生升学情况、办学特色、素质教育开展情况、申请理由、联系方式等,也可附加一些介绍中学及获奖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中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我校将在人大招生网公示获得推荐资格中学的有关信息及计划,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中学将最终取得推荐考生的资格。
四、考生报名办法及入围资格确定
申请“圆梦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高中三年均在县及县以下中学就读、平时成绩排名为中学的前5%的应届农村户口考生。
获得我校“圆梦计划”推荐资格中学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由中学校长按照我校的招生计划及推荐流程向我校实名推荐。
获得实名推荐的考生按要求向我校提供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包括:
1.《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获得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持我校向中学发放的校荐码在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注册并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校荐码文件将在我校确定“圆梦计划”推荐资格中学名单后发放);
2.《中学推荐信》:请在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中学推荐信》,由所在中学负责填写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A4纸三页以内);
其他: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仅限高中阶段),材料须经中学盖章确认。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被推荐考生的平时成绩、竞赛获奖、社会工作、个人陈述、家庭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其考试资格并上网公示。
五、考试
获得我校“圆梦计划”考试资格的考生不参加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初试,直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申请材料,确定“圆梦计划”自主选拔预录资格考生。获得预录资格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未设自主选拔录取批的省份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平行志愿省份还须在第一顺序志愿填报)。
获得“圆梦计划”自主选拔预录资格的考生高考时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予录取。
七、考生资助:
“圆梦计划”考试在北京进行。通过“圆梦计划”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如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可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酌情为其提供参加考试的必要费用。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可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并写明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可随报名材料一同寄至我办。
八、其它事宜参照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执行。
联系电话:010-62511340、6251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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