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如何进行录取工作?
1、录取体制。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自主招生新生录取工作,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工作服务。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根据报考本校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根据院校《自主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确定本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新生花名表和相关数据须在规定时间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新生入学复查。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违规舞弊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中国114招生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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