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今年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7日 9:00—11:3语文
15:00—17:0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6月8日 9:00—11:3 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15:00—17:0外语 (听力测试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进行(简称“省联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报考外语专业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志愿填报办法
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门调配档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愿望能否实现。省招考中心规定:考生志愿一经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修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此提醒广大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
省招考中心规定: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理由退档。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下年度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高校可作为录取与否的参考依据。
考生志愿填报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成绩分布统计和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志愿填报办法。征集志愿也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
具体的志愿设置为:
提前艺术、体育本科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3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本科“专项生”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5个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批次分别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分公示类(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非公示类(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艺术本科院校各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B类批次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类)艺术、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C类)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2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专项生”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5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4个平行参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省招考中心特别指出:所有批次均不设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对于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分批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依当批院校缺额情况确定。征集志愿控制分数线根据院校缺额情况拟定,报请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二批本科(A、B类)体育类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体育类考生第二批本科(A、B类)只能选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在第二批A类院校或B类院校批次不能同时填报。其他批次,体育类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文、理)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一、二批本科(A、B类)艺术类院校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艺术类考生第一、二批本科(A、B类)只能选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在第一、二批本科(A、B类)批次不能同时填报。其他批次,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录取批次共分7个
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A、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专项生”批和专科(高职)批共7个批次。本科第一批(A、B类)和本科第二批(A、B类)文理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体育类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评卷:全部科目网上评阅
高考试卷全部科目实行网上评阅办法。答题卡扫描及客观题答卷(OMR区答卷)评阅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直接组织进行。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具体组织实施。主观题答卷评阅教师人数由评卷高校拟定,报省招考中心同意后确定。
省招考中心表示,将加强对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并要求要合理安排评卷进度,严格把好评卷质量关,确保评卷工作“公平、规范、科学、准确、安全”顺利完成。
省招考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查服务。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要进行认真复查,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录取仍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确定各批次、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有关高校分批次进行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仍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A.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类:第一批本科(A、B类)(不含特殊类型招生)和第二批本科(A、B类)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B.传统志愿投档模式:根据“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平行参考志愿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先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分开,然后将填报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放平行参考志愿。
投档程序 先进行模拟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B类)和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A.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
B.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C.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档,不进行模拟投档程序,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仍实行传统志愿投档模式。分批次、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先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补充投放平行参考志愿;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划定录取工作线,分段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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